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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4 16:32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環保署持續追查北彰化地區農地重金屬污染源,經2個月之監控與蒐證,7月13日深夜查獲某金屬表面處理業,利用夜間或大雨時蓄意繞流排放未經處理之含有害健康重金屬物質之強酸廢水,彰化地檢署李秀玲、董良造2位檢察官依涉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5、36條行政刑罰規定及刑法第190條之1公共危險罪,將相關業者移送法辦。鑑於彰化縣農地污染問題仍嚴峻,部分事業為節省處理成本仍抱持僥倖心態,繼續繞流排放未經處理之廢水,使農田遭受污染的情事不斷發生,嚴重危害國土影響環境,環保署表示,這次是以「離子交換樹脂縮時膠囊」及「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監控設備」等科技工具,針對不法事業及灌溉渠道進行查證及監控。環保署指出,本次彰化縣環保局,及彰化地檢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彰化縣警察局偵察隊等單位,鎖定位於彰化市之某金屬表面處理業者進行查核,該業者經常利用夜間及午後雷陣雨時,排放含有害健康重金屬物質之強酸廢水,歷經2個月之監控與蒐證,執法團隊掌握其污染行為模式後,展開聯合查緝及搜索行動,查獲該事業雖有廢水處理設施,但為節省處理成本,利用沉水幫浦及軟管將貯槽廢水排至番社口支線,再匯入灌溉渠道東西二圳。相關涉案人員已由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帶回製作偵訊筆錄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其中排放有害健康物質之行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2項及刑法190條之1條等刑責規定,可處5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可由主管機關令其停工或停業。環保署表示,「離子交換樹脂縮時膠囊」是利用樹脂離子交換為基材做成重金屬監測包(稱之為「離子交換樹脂縮時膠囊」或「樹脂縮時記錄膠囊」),樹脂接觸工業廢水吸附到重金屬後,再以X-射線螢光光譜儀(I-Trax)或客製化XRF模組(樹脂特用)分析含量。環保署指出將其大量投放於監測之區域,一段時間後收回監測包測定所吸附之重金屬,污染源的分布特性即被有效掌握,輔以環境指紋辨識方法之科學證據,污染行為人無所遁形。5876449F5358B8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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